信息安全资质认证(CCRC、ISO20000、ISO27001)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奖励,ITSS认证、涉密系统集成按每个10万元的标准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依据相应证书直接奖补。
首次通过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实际认证费用的50%总额不超过15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得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认证费80%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获证后连续五年每年给予证书维护费50%补助。
本管理办法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金华市商务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商务发〔2017〕32号)同时废止
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经认定,给予实际认证费用的50%、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首次认证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软件企业首次通过ISO27001/BS7799资质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首次通过CMMI4、CMMI5 级资质认证、IT 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ITSS 成熟度、DCMM、CS等能力评估和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给予实际认证费用的50%、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对企业获得各类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和各类产品国际认证,每项认证给予补助5000元人民币。
信息安全资质认证(CCRC、ISO20000、ISO27001)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奖励,ITSS认证、涉密系统集成按每个10万元的标准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依据相应证书直接奖补。
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经认定,给予实际认证费用的50%、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2023年3月6日发布,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定试行两年
通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三级、二级、一级认证的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
(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云计算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17)、云隐私保护(ISO27018)等相关国际、国内权威机构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首次获得国际资质认证的(资质目录详见附录1,含iso20000),给予认证费80%的补助,每项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国际资质认证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获得相关资质次年起,连续5年每年给予认证后续维护费50%的补助。
本管理办法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金华市商务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商务发〔2017〕32号)同时废止
对企业获得体系、产品、社会责任、市场准入等国际市场开拓所需的各类国际认证,以及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服务外包资质认证,给予首次认证费用50%的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对首次通过CMMI4、CMMI5 级资质认证、IT 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ITSS 成熟度、DCMM、CS等能力评估和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主体和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的茶叶、粮油、香榧、油茶农(林)产品加工主体,分别奖励2万元;期满通过复审的,奖励0.5万元。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印发,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2021年度新获得ISO、HACCP、GAP、GMP、FDA(FSMA)、BRC、IFS、BSCI、HALAL、KOSHER(OU)、OHSAS、FSSC、EU、FSC、SQF、ACC、PAS、MSC、JAS、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国际商标注册、注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品字标浙江农产等产品及管理认证的每项奖励最高3万元。
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1.首次认证的企业,按认证等级给予经费补助:AAA级为不高于30000元/家、AA级为不高于25000元/家企业、A级为不高于15000元/家。2.A级和AA级获证企业提升认证等级的,发放相应等级的补助经费时应扣减原认证等级已发放的补助经费。3.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通过复查换证的AAA级企业,补助经费为不高于20000元/家。
本办法自2022年 1月20日起施行,政策支持年度为2022至2024年度,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新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
财政部印发《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创新碳达峰、碳中和财政综合支持政策。
2021年5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浙江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10个方面25项举措。《指导意见》明确,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支持省级“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达标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对开展贯标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新区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市20万元、10万元、5万元TCG体育、3万元,新区配套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
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由10万元调整到5万元。明确了省级的贯标方式是省知识产权局主导的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奖励由3万元调整到2万元。整体上以适度奖励、引导为主。
业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通过认定的奖励8万元。实行贯标备案制,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审核。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服务业企业奖励8万元。认定省、市、县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2万元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涉及奖励和补助的相关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对新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认证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补助。
对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助的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择优给予6万元一次性资助。
本办法自2019年 12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期结束。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验收合格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首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完成首个认证周期再通过认证的,给予每家最高2万元奖励。
2023年1月1日凡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本政策,政策施行日期至 2025年12月31日止。
支持椅业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经备案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经备案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每家企业奖励6万元。
通过申报国家贯标审核认证的或通过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对通过国家标准申报(GB/T29490-2013)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已通过认证企业在每三年通过复评合格给予1万元奖励。
通过国家标准申报(GB/T29490-2013)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资助。
通过国家标准申报( GB/T29490-2013)体系认证的企业,最多给予5万元资助。
对首次通过国家标准申报( GB/T29490-2013)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获证企业3万元的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以宁波市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名单为准。
高校、科研组织、企业新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奖励5万元。对不符合《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及认证领域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奖励。
企业通过申报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鼓励企业贯彻实施申报国家标准,对新通过国家贯标认证的企业,奖励10万元。
新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省级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 元补助。
经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申报国家标准贯标认证,- -次性给子8万元奖励。
对企业通过申报国家贯标审核认证的或通过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的,给予-次性5万元补助。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对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简称知识产权贯标)的,并被列为市级以上认定或者复核通过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再给予8万元奖励。
本意见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简称知识产权贯标),实施申报(GB/T 29490-2013)的企业,新被列入嘉兴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优势)企业(或通过复核)的,完成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奖励8万元。
桐乡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优势)企业贯彻申报(GB/T 29490-
2013),通过贯标评价第三方审核的奖励3万元,通过贯标认证的奖励8万元。
对参加申报(GB/T29490-2013)贯标并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次性奖励。
对贯彻申报国家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给予补助8万元(含辅导培训费3万元)。
对首次通过申报(国家标准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政策适用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计算,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对首次经备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T29490-2013)》并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的企
对首次贯彻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认证(简称贯标认证)的企业,且认定为嘉兴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给予8万元的补助。
支持相关单位实施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初次通过国家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完成首个认证周期再通过认证的,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补助。
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达标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2021年度首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认证的海曙区企业。补助对象以宁波市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名单为准。
经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不包括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对经备案实施申报(GB/T29490)并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之前符合原有政策的奖励(补助),申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兑现。
对企业通过申报国家贯标审核认证的或通过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对新获得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3 级、4 级、5 级认证的信息软件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评估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3级TCG体育、4级、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60万元
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4级、5级认证的企业,按“晋档差额”分别给予15万元、35万元、60万元资助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按“晋档差额”分别给予15万元35万元、60万元资助;对通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三级、二级级认证的企业,按“晋档差额”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助。
对首次通过国际软件能力成熟度CMM(集成CMMI)认证达到3级、4级、5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全市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助,总额分别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3级、4级、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60万元
对获得 CMMI (软 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 3 级、4 级、5 级认证的企业,分别一次 性奖励 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
对软件企业首次通过CMMI、T/SIA009-2020三级以上资质认证的,每提高一级资质认证给予20万元奖励;
信息安全资质认证(CCRC、ISO20000、ISO27001)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奖励,ITSS认证、涉密系统集成按每个10万元的标准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依据相应证书直接奖补。
对软件企业首次通过T/SIA010.11-2021.1、ITSS、CS、CCRC三级以上资质认证的,每提高一级资质认证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信息安全资质认证(CCRC、ISO20000、ISO27001)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奖励,ITSS认证、涉密系统集成按每个10万元的标准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依据相应证书直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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